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试行“一案三卡”监督办法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一案三卡”监督办法,对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人员在调查办理重点信访和违纪违法案件期间的依纪依法办案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该《办法》规定: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在调查初始时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发放“调查告知卡”,告知案件当事人、证人在调查中依纪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办案人员应遵守的纪律,记录办案人员对应告知事项的告知情况,以及案件当事人、证人对办案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案件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办案人员填写“廉洁自律卡”,写明自己在办案中遵守办案纪律规定、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处理说情、送礼、请吃的情况,并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定。在案件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由“一案三卡”督查领导小组对发案单位、证人及当事人亲属发放“回访监督卡”,征询回访对象对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执纪执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一案三卡”监督办法的实施,为依纪依法办案、秉公办案、清廉办案提供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