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严肃查处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赌博歪风的蔓延。现将几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溧水县中医院财务科科长王世强,自2000年至2004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0多次采取提现不入账等手段,挪用公款599万元,用于赌博,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金坛市邮政局党委委员、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程宏, 自2002年5月至2004年5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挪用职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干部风险抵押金计43万余元用于赌博,被开除党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扬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吴国清,在2004年7月20日上班时间,约本机关3名工作人员在一足疗中心打麻将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罚款1500元,没收赌资2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通州市竹行镇江东村党支部书记刘菊妹(女),在2005年1月19日晚,与他人在一酒店客房以扑克牌“2l点”形式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治安拘留10天,
罚款3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名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顶风作案,参与赌博,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几起赌博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两个率先”和营造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严肃党纪国法,狠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歪风。
一要加强教育。赌博,是败坏人类文明的恶习,致使人的思想麻痹、意志衰退、贪欲膨胀、行为失范;是阻碍社会进步的毒瘤,侵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是党性不强、意志消沉、思想颓废、法纪观念淡薄的表现,直接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形象和执政基础,后果十分严重。禁赌的根本是要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筑牢防线。要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提高党性观念和政治修养;通过勤政廉政教育,牢固确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理念;通过加强纪律观念、 自觉接受监督的教育,提高法纪观念、增强自律意识;通过正反面典型教育,大力宏扬正气、坚决抵制歪风,形成禁赌的良好氛围,为彻底铲除赌博歪风奠定思想基础。
二要落实责任。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是全党的责任。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既要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起总责;其他领导成员要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切实组织和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禁赌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确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禁赌工作的同时,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把中央和省关于禁赌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凡是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党员干部赌博之风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要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案件,要坚决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规定,从严、从重查处。凡是违反禁赌规定的,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到境外赌博、贪污挪用公款赌博和通过赌博索贿、受贿的,坚决依照纪律和法律,从严惩处。凡是涉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公安等执法机关要将相关案情及时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公安等有关部门移送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理。
四要综合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用公款、到境外赌博,也反映出在机制制度和在监督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与不足。因此,狠刹赌博歪风,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中,通过机制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与长效管理,从源头上防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的发生。
中 共 江 苏 省 纪 委
江 苏 省 监 察 厅
2005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