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大纪发[2005]46号《关于对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005年11月中旬至2006年元月上旬对各镇和市直各单位200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全面检查考核了各单位的责任制落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从检查考核的情况看,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参评人员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评价比较满意,所有单位测评合格率均在80%以上。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普遍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签订了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同时,细化分解了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局面。从考核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能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于律已,放好样子,做好表率。班子其他成员也都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勇于负责,敢于碰硬,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了责任制的较好落实。
二、狠抓教育,注重效果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坚持把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广泛运用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知识测试、板报巡回展、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和方法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了教育的效果。许多单位在教育中,还十分注重用身边的典型、自身的实际开展教育,提高了教育的针对性,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粮食局、房管局、规建局针对以往系统中发生的案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财政局、地税局、供电公司开展“廉风伴我行”倡廉教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局域网网上教育等系列教育,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草庙镇、三龙镇、西团镇、交通局、环保局、计生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审计局、质监局、国土局等单位也都结合自身实际,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强化教育效果,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三、完善制度,重抓落实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并狠抓落实,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小海镇、南阳镇、新丰镇制定了《公务费用包干制度》,将车旅费、办公费、接待费包干到人,有效的控制了经费支出;广电局、房管局建立健全了业务招待、内勤管理、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大大节约了办公成本;环保局坚持领导下基层定点自费就餐制度、公车私用收费制度,提升了领导在群众中的形象,增强了战斗力和凝聚力;水利局、交通局、城管局严格规范招投标制度,所有工程项目全部实行了招投标,防止了各类问题的发生;卫生局狠抓医药购销方面的制度落实,加大了整治医药购销回扣、开方提成及收受“红包”行为的力度,收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强化监督,动真碰硬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监督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把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班子内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年各领导班子都召开了两次民主生活会,并将民主生活会的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一些重要事项的决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干部变动等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大桥镇实行大额费用会办制;草堰镇、刘庄镇在人事任用上实行“票决制”;海洋经济开发区规定主要领导不直接参与项目招投标等。不仅如此,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不包庇、不护短,敢于动真碰硬。对涉及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组织或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予以查处,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