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风热线”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风热线”持久、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结果要真实反映各上线单位对“政风热线”的组织、办理、落实等情况,考核过程要公开透明,力求客观公正。
2、坚持平时考核与专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市纠风办和“政风热线”栏目组负责平时考核工作,并建立考核台帐,由市纠风办年终组织专门考核。
3、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开播“政风热线”主要目的是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考核要通过回访群众,发放民意测评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对上线单位的意见和看法。
二、考核对象
“政风热线”所有上线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结果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占7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30%。考核结果计入年终机关“双评”。
(一)平时考核(70分)
1、组织领导健全(20分)
有“政风热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有抓处理抓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主要负责人上线率达100%,个别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须提前10天向市纠风办申请调整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同意的有一次扣5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的有一次扣15分,并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选题准确(10分)
“政风热线”上线单位选题内容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工作实际,重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选题不准的不得分。
3、投诉渠道畅通(10分)
上线单位要向外公布投诉电话,明确接访人员,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因预约电话占线而影响群众投诉、咨询的不得分。
4、投诉处理落实(30分)
“政风热线”涉及群众投诉问题的处理,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直播期间接受的投诉和反映,要尽可能现场解答,对现场不能解答的要承诺办理期限,一般性问题节目播出后3日内、复杂性问题一周内办结回复投诉人,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市纠风办和“政风热线”栏目组。不处理落实的每件扣10分。
(二)群众测评(30分)
年终由市纠风办组织社会各界对“政风热线”栏目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由填表人从中选择一项打“√”,测评分值为“满意”100分,“基本满意”80分,“不满意”50分,汇总后按各自所占测评有效票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风热线”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殷勇同志兼任组长,方启柏、单远来、姜正清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纠风室,姜海同志任主任,张玮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中共大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丰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