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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机关2006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发表时间:2007-12-14 9:26:5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各位常委、机关各室: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规范机关管理,促进机关工作创特色、争一流、上水平,确保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在盐城市前列,经研究,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机关各职能室。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体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求,考核基础工作;二是体现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的要求,考核“五项工作”;三是体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考核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基础工作考核(60分)。

具体内容见《各室基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职能室全面工作在盐城市纪委组织的考核中,考核成绩(包括不组织考核但实绩可量化比较)居盐城各县(市、区)前三名或获一、二、三等奖的,在本委组织的“基础工作考核”得分的基础上,分别加15分、10分、5分;居盐城各县(市、区)倒数第一、第二、第三位的,分别扣15分、10分、5分。单项工作排名或获奖情况,参照全面工作考核分减半加减分。

2、“五项工作”考核。

“五项工作”考核按完成实绩累计考核得分。

1)创新工作。创新成果被中央、省和盐城市纪委以专刊、文件形式推广的,每篇分别加504020分(同一成果被不同层次转发的,按高层次考核加分)。加强信息传递,被中央、省和盐城市内刊采用的信息(办公室、宣教室在完成信息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每条分别加1053分(同一信息内容被不同层次纪委内刊采用的,按高层次考核加分)。

2)重点工作。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工作得20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3)法规文件。按《出台文件(制度、办法)任务汇总表》中所列的内容(不含参照上级文件及日常工作发文),每创新一项工作并下发文件得5分,有关文件被上级纪委转发的,再参照创新工作考核计分。

4)重大活动。按《重大活动任务分解表》中所列的活动内容,填写《重大活动申报审批表》,经分管常委、书记审核后,报书记审批。《重大活动申报审批表》及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报办公室备案,每完成一项得2分。

5)调研课题。撰写的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文章(篇幅在1000字以上)被中央、省和盐城市党报党刊、纪检监察刊物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内刊和《今日大丰》采用的(办公室、宣教室在完成调研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每篇分别加15105分。加强对外宣传,凡宣传我市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稿件,被中央、省和盐城市党报党刊、纪检监察报刊采用的(办公室、宣教室在完成宣传报道基本任务的基础上),500字以上的每篇分别加642分;500字以下的每篇分别加421分;被省、盐城市以上网络用稿分别加10.5分。

6)其它。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荐客商且当年完成投入500万元以上项目的,每500万元加10分。

3、日常行为规范考核。

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实行扣分制。各室和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对所在室予以扣分:

1)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及组织活动的,有1人次扣1分。

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外出办私事或串岗聊天的,有1人次扣1分。

3)不履行首问负责制,引发服务对象投诉被查实的,有1人次扣5分。

4)违反工作程序办事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有1人次扣5分。

5)对领导布置、批示或其他途径交办工作不落实且责任主体明确的,有一项次扣5分。

6)工作时间参与打牌、下棋或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的,有1人次扣10分。

7)有不廉洁行为被投诉查实的,有1人次扣10分。

四、奖惩办法

1、择优表彰。

经考核,室综合积分列前3位的作为先进室予以表彰。

2、以分计奖。

机关设工作考核奖,与年终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和奖金福利挂钩,积分列前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优先推荐为优秀。根据各室积分情况,分档确定年终奖金福利。其中,分管领导的奖金取分管室人员奖金的平均数。在日常行为规范检查考核中,凡发生违规扣分的,除及时通报外,在违规行为发生的下月中,按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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