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整合信访工作资源,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盐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缆全局,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辩证关系,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成苏北全面小康第一县(市),开创实现“三先”目标新局面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党政统一领导与信访主管部门协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
5、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架构
通过对信访资源的整合,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大信访工作网络。
市本级:在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基础上设立“大丰市信访接待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李从洋同志担任中心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连春同志,市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冯登岳同志,市纪委副书记方启柏同志,市信访局副局长陈永华同志担任副主任,冯登岳同志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中心”实行联合接待来访制度。市信访局每年落实6-7个部门于每周一、周二全天和周三上午半天派专人进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信访问题。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中心”通知要求派人于每周一、周二全天和周三上午到“中心”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群众在非联合接待日来访,“中心”可要求相关单位派人来“中心”接访,或者由中心介绍到相关部门接待处理。市纪委、市监察局作为督查部门,长期派人在“中心”对驻点人员在“中心”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市委农工办、市体改办、公安局、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建局等6个部门为市信访接待中心的首批驻点部门,以后逐年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进一步强化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信访,并根据单位信访量的大小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完善每周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努力做到应由本单位、本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努力减少来市、到盐信访,严格控制去省、赴京上访。
镇(街道)一级:明确一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信访工作,整合相关资源,依托司法所,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稳定和信访接待工作结合在一起,设立专门的接待室,做到有人接待、有人处理信访工作。
村(社区)一级: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信访工作,并要有一名兼职信访干部,负责信访接待处理和上下联络等工作。
四、相关措施
(一)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的排查工作,建立快捷高效的信访预警机制。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各镇、各部门要做到每月排查一次,并于每月25日将排查情况上报市信访接待中心,由市信访接待中心汇总梳理。对长期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信访老户,逐一清理排查,分人建档,落实疏导教育和稳控的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基层信访信息网络。各镇(街道)、村(社区)和较大规模的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专(兼)职信访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信访预警网络体系。严格执行信访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信访事项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力求使重大信访事项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各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职责。完善各级领导星期二接待来访制度、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领导下访制度、初信初访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力争小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镇(街道)、大事不出市,防止信访升级、事态扩大。强化信访督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察部门牵头,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察,依法依纪处理各级干部在处理信访事项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