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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基本分 |
评 分 标 准 |
自 评 情 况 |
考 核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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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减分 |
得分 |
加分 |
减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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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 |
创新课题紧贴本镇、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创新的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成效明显。全年向市纪委上报2000字左右的创新工作经验材料不少于1篇。 |
20 |
创新工作经验材料在12月10日前报市纪委办公室参加评选。不报不得分,多报一篇加5分,被中、省、盐城市及本市文件转发、会议采用(含单独采用或摘用)分别加20、15、10、5分。对获得创新奖的纪检监察组织,在年终考核总分中一次性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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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文章 |
调研文章选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合;文笔流畅,叙述清楚;文章结构合理,标题工整,层次清晰。全年向市纪委上报2000字左右的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
20 |
调研文章在12月10日前报市纪委办公室参加评选。不报不得分,多报一篇加5分,被中、省、盐城市及本市单独刊用或摘用(含会议采用)的分别加20、15、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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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
全年向盐城市及其以上纪委报送正面、反面及建议类信息稿件不少于4篇(上报信息均须经市纪委办公室把关并转报)。 |
20 |
被市纪委办公室认可并转报或合并上报上级纪委以及被系统内上报信息内刊刊用的为有效篇数。每少一篇扣5分,多报一篇加2分,被中、省、市信息刊物刊用的分别加20、1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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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反馈 |
3月底前上报全年工作计划,6月底前上报半年工作总结,12月底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有关文件、会议、通知的贯彻落实等情况。 |
15 |
每少报一次扣5分,每迟报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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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积极参加市纪委召开的会议、组织的集体活动。 |
15 |
各类会议、活动每无故缺席一人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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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 |
10 |
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出盐城以外工作学习或参与活动两天以上的,要向市纪委办公室报告,少报告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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