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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全市的平安稳定和全市“9.20”大型系列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近日,市公安局明确“四条纪律”,切实加强对有关制度和禁令的贯彻执行。一是明确休假纪律。从即日开始至十七大结束,全局停止执行民警公休假制度和节假日休息制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凡接待任务、家中有红白喜事等必要应酬的,须向市局分管领导请示批准。在十七大前的所有节假日中午或晚上时间不得饮酒,违者视为违反“五条禁令”。二是明确领导带班纪律。实行局领导主副班值班制,确保重大警情的分头处置。三是明确民警五日住所(队)纪律。民警每周至少要有五日住在单位,全天侯值班备勤。四是明确值班民警接警纪律。无论是接听110指令还是直接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群众上门报警,都要规范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