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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警方针,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市法院从本院实际出发,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采取多种督查手段,强化执法监督,在全院构建起了一套“不能为”的廉政工作新机制。
一是日常督查。该院纪检监察和政治处等部门,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岗位考勤、审判纪律和劳动纪律的督查活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通过《督查通报》印发全院各部门,并在半年和年终考核时予以兑现。去年,有3名干警因违反劳动纪律被扣罚岗位目标奖。二是暗访督查。院机关成立执纪检查组,不定期地深入饭店、浴城、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暗访活动,严格禁止干警接受当事人吃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院长还亲自带队,开展暗访活动,有效加强了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和监督。三是问责督查。该院制定《错案责任追究制》,成立错案责任认定小组,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以及信访问题较多的案件,通过深入剖析,以案查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该项制度自实施以来,先后有5名干警被“问责”,在全院引起了强烈震动。四是回访督查。该院每年都随机抽选一部分办结案件,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深入到当事人所在的乡镇、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调查,重点了解和检查审判人员的廉政情况。同时,还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察员会议,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从而有针对性地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