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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将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该院按照守廉有目标、述廉有触动、责廉有准备、评廉有标准、定廉有依据、用廉有实效的工作思路,深化“六廉”联动。
一是守廉有目标。每年年初,每名干警都要和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规定守廉内容,明确目标责任,加强自我监督。
二是述廉有触动。述廉内容由不着边际到规定谈“十个有无”,避免了个人工作总结代替述廉现象的发生,使得个人敢于善于解剖自已,从思想深处有触动。
三是责廉有准备。改变了以往在纸上随意说说的责廉现象,坚持每名干警走上监督台,由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将平时收集到的问题当场问责,现场纠正,使其心悦诚服。
四是评廉有标准。该院根据庭、科、室等单位实际分别明确不同的参评人数和对象,邀请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保证评廉对象人数多、层次高、履盖面广、参与率高,评选结果真实。
五是定廉有依据。该院将定廉评廉结果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与审判工作质效考评结论相结合,与纪检监察部门平时调查掌握的情况相结合,确保定廉准确。
六是用廉有实效。该院每年将廉政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对其诫勉谈话,全院形成了一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