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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大中镇同德村会议室内,气氛热烈,8名村干部正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近年来勤政廉政情况,陈述工作中的不足,并畅谈了今后的工作打算。5名群众代表联系本村实际提出了带有一定质量和份量的问题,村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均作了很好的解答。这是该村基层干部勤廉评议现场会的一组镜头,也标志着该镇农村基层干部勤廉评议工作的正式启动。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基层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以求真、务实、清廉的形象团结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中镇党委根据市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评议制度的意见》,并在同德村进行了试点。该镇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勤廉评议工作由镇纪委组织实施,勤廉述职对象为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计等。对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或评议结果以及落实整改情况等,都要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村干部使用、补贴发放和评选奖惩的重要依据。今年,大中镇确定将同德、泰西、红花、阜丰、德丰等15个村作为第一批实施对象,确保到2008年底前在全镇25个行政村和16个部门全面推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