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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出台“五带头、五倡导”措施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发表时间:2006-5-29 18:35:35  作者:市公安局纪委 来源:市公安局

    为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近日,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实施“五带头、五倡导”十项措施的意见》。“五带头、五倡导”即带头敬业奉献,实行24小时动态警务;带头诚实守信,实施执法阳光工程;带头遵纪守法,坚决不开“特权车”;带头文明礼貌,规范执法执勤用语;带头为民解忧,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倡导交通文明,做到不闯红灯;倡导文明使用110,保证紧急报警求助渠道的畅通;倡导文明上网和使用手机短信,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倡导重义轻利,做到不购买赃车;倡导互谅互让,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为将这十项措施迅速落实,该局同时制定了责任分解表,将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以此引导全体民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形成知荣明耻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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