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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公安监督网络,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前移监督关口,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实效性,预防民警违法违纪行为,近日,市公安局在局机关建立了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明确39名政治教(指)导员或班子成员担任兼职纪检监察员。
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局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抓好本单位廉政教育及对本单位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和执法执勤、财物管理等活动实施监督,受理群众对所在单位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做好案件的前期了解和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所在单位行政领导和局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兼职纪检监察员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民警思想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研判、培训教育和述职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