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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规划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日前,市规划建设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月度自查零报告制度。制度规定:从2008年6月起,每月的最后一天(遇节假日顺延),所有党员干部对自己本月遵章守纪、恪尽操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讲求实效、注重实际,克己奉公、规范行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大丰市规划建设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月度自查报告表》,集中向局纪委进行零报告。在报告过程中,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要对各人填报的表格进行初审,经各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复核把关后,一并报送局纪委。对不按要求实行月度自查零报告的党员干部,局纪委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既不按要求报告又事实存在不廉不洁问题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局纪委将从重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