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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建立队伍评析日制度

发表时间:2008-3-4 16:19:38  作者: 来源:市公安局

    为切实加强队伍监督管理,持续保持队伍建设“零违纪”目标,近日,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了队伍评析日制度。

    该制度规定,每月第四周的周六为全局队伍评析日,评析日活动由科所队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若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则由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评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将公安机关内部有关违法违纪、违反“五条禁令”等方面的通报传达到每个民警,并视情节严重组织开展讨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开展一次当月执法情况盘点。围绕执法办案,重点检查有无久拖超期办案问题,有无漏人漏案、漏捕漏诉现象,强制措施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物品扣押、罚没、退还、变卖是否合法,涉案财物的登记保管是否到位,确保无执法过错。三是开展一次当月财务收支清理。检查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大宗支出是否经过集体研究,审核、审批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财务规定。四是开展一次苗头性问题梳理。通报对本单位的投诉情况,督促民警对婚姻状况变化、购房购车、大额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申报,注意发现民警家庭、经济、交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排查影响队伍和谐的不安定因素。五是根据本单位队伍状况适时增加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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