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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开选拔村级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票决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把好干部的“入口”关。在干部提拔任职、调整交流、任届中期和任期届满时,及时进行谈话,了解干部各方面的情况。对少数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由镇纪委书记和组委进行诫勉谈话,强化对村级干部的事前监督。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机制,规定,凡属重大决策和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各村居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镇领导干部参加,进行督促指导。结合村干部勤廉评议制度,村干部按照计划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报告村班子和本人勤廉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监督。
三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每月进行一次集中理财,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定期逐项审核财务收支票据、集体资产和资源台账的变动手续,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四是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制度。该镇针对以往村务公开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村务公开规范化要求,实行村务公开百分制量化。镇纪委做到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村干部工作实绩的依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