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严把医疗机构和卫技人员准入关,净化医疗市场,为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营造一个规范的医疗环境。
2、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建立外来投资客商医疗服务一卡通等项服务,方便外来投资者就医。
3、切实治理少数医疗机构和个别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扎实开展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全力打造党和政府信任、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新形象。
4、围绕“四城”同创工作目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提高卫生监督质效,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5、简化办证程序。对申请资料齐全,基本卫生条件审查合格,7个工作日内发证到服务对象手中;对政府集中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现场办结。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全市30家规模企业实施检查、处罚、收费准入制,对一般性违法案件,尚未造成直接后果的,实行首犯警示不罚制度。
7、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及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费。对招商引资的企业实行零收费,对规模企业实行收费申报制,对所有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8、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杜绝在各项服务中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现象,切实做到优质服务,方便于民。对服务质量不佳而导致服务对象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结果。
对违反上述承诺经查处属实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下岗,违法乱纪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投诉监督电话:0515-3527730 351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