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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服务目标承诺

发表时间:2006-3-29 11:37:53  作者: 来源:市地方税务局

1、窗口接待做到首问负责,文明服务,热情周到。税务咨询当即答复;书面咨询2日内答复;需向上级请示的,上级回复后立即答复。

2、税务登记符合条件的1小时内办结,同一时间办理人数较多的,时间顺延。

3、纳税申报资料齐备后1小时内办结,同一时间申报的人数较多的,时间顺延;延期申报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备的2个工作日内审批;延期缴纳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当天审核并报上级局审批。

4、领购发票,符合条件的1小时内办结,同一时间办理的人数较多的,时间顺延。印制发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5、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努力完成27300万元收入任务。

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视情节轻重,按税收执法责任制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投诉监督电话:0515-3938594  393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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