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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机关服务窗口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05-10-31 14:20:38  作者: 来源:

3月31日、市优化办、市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市廉政办联合组织对全市的17个机关服务窗口进行了一次作风检查,并根据4月12日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迅速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各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在系统内开展了作风整顿活动。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1、市交通局4月13日下午紧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了对相关当事人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养路费征收大厅无人在岗问题,对公路站分管站长曹德海扣发半个月奖金。厅负责人钱正英向党委作出检查,其他人员责成公路站严肃处理;针对运政大厅工作人员单丽萍上网购物的问题,对其实行待岗一个月,调离现岗位,待岗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大厅负责人陆传嘉扣发半个月奖金。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运管所长卢进昌、运政稽查大队大队长盛晓红分别罚款100元。运政稽查大队、运管所集体向党委作出检查,并联系对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在系统内开展作风整顿。

2、市民政局4月13日下午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婚姻服务大厅存在问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玩电脑游戏的工作人员杨子华实行待岗一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放生活费,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上岗,责令婚管中心负责人陈群宝和当事人杨子华在系统大会上作检查。

3、市广电局对有线电视服务大厅三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拣香菜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分别对当事人陈余清、周燕娟、杨永英实行侍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安排到局最艰苦的事技中心工程部工作,边工作、边学习、边反省,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上岗,待岗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三名当事人分别作出了检查,并在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4、质监局针对服务大厅凌乱、停放车辆和仅一人在岗的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服务大厅进行了通报批评。

5、工商局针对工作人员高敏未着装上岗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注册科负责人在局中层干部会议进行书面检查。

通过这次作风建设情况的检查,我们发现各服务窗口、各服务部门确确实实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这次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思想是重视的,行动是有力的,效果也是明显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这次检查整改进一步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实。

一、注重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识。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是无形的资产、无尽的资源、无价的财富,环境优势是加快发展的最大优势。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环境意识、责任意识,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人民群众自觉地投身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来,自觉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二、强化领导,进一步明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充实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领导班子、科室、人员身上,落实到各项工作实践中去,落实到企业的满意度上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持杜绝执法不公、随意处罚现象的发生。做到不管形势如何变化,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热情不变,要求不变,力度不变。各镇也要切实做好优化环境工作,全社会都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份内之事来做,当作爱护和建设自己的家园来对待,形成人人服务发展环境、人人宣传发展环境的强烈氛围。

三、严肃纪律,认真查处各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件,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要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及时予以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根据“抓队伍必须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队伍建设、行风建设抓得不力而导致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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