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实行“六、七、八”公开办案,即立案“六个公开”,庭审裁判“七个公开”,执行工作“八个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该院公开审理案件率和公开宣判率均达到了100% ,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量和公信度,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立案“六个公开”,即立案电话公开、立案时间公开、交纳诉讼费标准公开、立案程序公开、立案工作范围公开、立案制度公开。
庭审裁判“七个公开”,即案由和当事人姓名住址公开、审限公开、合议庭组成人员公开、开庭时间公开、开庭程序公开、证据公开、宣告裁判结果公开。
执行工作“八个公开”,即即执行立案公开,执行调查公开、执行措施公开,执行评估审查公开,执行分配公开,执行中止公开,执行终结公开,执行监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