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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效能监察 促进生态建设

发表时间:2007-5-31 17:00:33  作者:执法室 来源:本站原创

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能,强化效能监察,实现了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事业上协调发展,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科学规划,全方位启动生态市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率先”的内在要求,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此,大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县的构想。近年来,我市生态建设按照盐城市《关于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从高起点入手,科学规划,全方位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1、目标高起点。1983年,大丰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设生态县的构想,得到了国务院环保办及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19906月《大丰生态县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生态建设全面启动。大丰的麋鹿故乡、湿地滩涂、绿色生态、现代化港口的特色引起海内外的关注。2006年,大丰市委、市政府又制定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五城”同创方案,力争2010年在苏北率先建成生态市这一宏伟目标。

2、规划科学化。生态市建设规划是生态建设的基础,也是生态建设的重点,为编制适合大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大丰市委、市政府从财政中拿出50万元,聘请全国生态规划权威机构——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对大丰生态市进行规划研究,使大丰生态市的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20051226日,生态市规划编制评审会议在南京顺利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经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6年规划的修编任务已全面完成。

3、责任全方位。围绕力争2010年在苏北率先建成生态市这一目标,我们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环保组织、监察督查、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各司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市政府的文件将我市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明确分管市长、各项目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大丰监察局、大丰环保局还逐年下发《生态市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察、督促、检查、考核,保证全市生态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我市还将生态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干部考核,并将重点生态工程的任务与环保目标责任状相结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全方位落实生态市建设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效能监察工作

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是生态建设的关键。根据盐城市生态建设项目任务要求,结合大丰实际,我市确定了79个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分成十大类生态建设项目,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投入的力度,全力推进各类工程的进程。目前,全市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已达10多亿元,创出生态品牌57个,其中有机食品9个,绿色食品23个,无公害食品25个。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生态建设是个全新的课题,是一项惠民的工程,必须提高市民的生态理念,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为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生态市建设的浓烈氛围。广告宣传。在交通要道口、街道醒目处、人员集中地、工程塔架上悬挂广告牌,竖写广告语。媒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刊物报道生态工程,宣传生态建设。街头宣传。定期组织人员走上街头,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板报、接受群众咨询,使生态建设人人支持,生态工程个个关注。

2、结合实际,选择重点生态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科技含量高,工程项目多,实施效能监察不能平均用力,必须集中精力,突出重点。为此,我们从以下几方面选择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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