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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民政

发表时间:2006-10-25 18:22:55  作者:丁祥友 来源:民政局

为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对民政工作的参与度,市民政局继1997年率先在盐城市民政系统推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之后,近几年来,与时俱进,着力在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公开的覆盖面,让民政服务对象充分享有知情权,着力造就“阳光”民政,促进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近几年来,我市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市”、“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全国民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市殡仪馆曾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前不久,该局被大丰市政府表彰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政务公开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强力推动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怎样,能否持之以恒,领导的重视是关键。 

(一)从领导上保证政务公开。该局规定,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推行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而且在公开涉及自身的事项时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公开工作中,局领导尤其是局党政主要领导都能坚持以身作则。近几年来,该局确定的每一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实事,都明确了局分管领导、责任人以及相应的处罚办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从机制上完善政务公开。全系统上下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主抓、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依靠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使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三)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自1997年以来,该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尤其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事项均作出具体要求。为更好地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工程透明、阳光、廉洁,该局于2002年首创了工程建设“双合同制”,即在工程建设中签订业务合同和廉政合同,此举曾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近期,还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意见》。以进一步推动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健康地向纵深发展。

二、深化公开,不断创新

政务公开到底公开哪些内容,如何公开,这是政务公开的核心问题。多年来,该局坚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国家法律允许,不涉密,都要公开,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规范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效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公开的内容力求全面。该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已由最初普遍推行的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及时限、办事结果扩展到民政部门的机构职能、人员职责、工作要求及举报监督电话等等。公开的内容上真正做到凡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和服务的事项全部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全部公开;对政策法规允许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均予公开,使公开内容更具体、更具针对性。实际工作中,该局注重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入手,将相关内容予以公开。如陵园公园在改扩建工作过程中,由于工程量大、动用资金多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工程实施之前,我们将改扩建方案,不仅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而且制作成大型效果图在行人熙攘的大街上予以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方案确定后,我们又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招标过程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同志参与。

二是公开的覆盖面力求更具广泛性。该局政务公开已由局机关延伸至各镇、各村、市区的社区居委会。如低保手续的审批在组织召开相关座谈会的基础上,先由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予以公示,无疑意后报至各镇民政办,经各镇调查核实,再次在全镇范围内予以公示,而后再申报至局机关按相关程序审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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