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被认定为受贿犯罪。《规定》与《意见》很快实现了衔接,心存侥幸的权钱交易者已错失从宽处理的良机。
5月3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按照中纪委相关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须认真对照检查,“30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规定》所涉及的“八项禁令”行为,是近几年来影响极为恶劣,群众反响最大的权钱交易潜规则行为,正是这些潜规则纵容了腐败,腐蚀着我们党和政府的肌体,事实上已成为发生腐败的重灾区。“八项禁令”所列权钱交易行为明显具有隐蔽性,正如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的总结:由“公开”转为“私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这使得现有法律和党规难以适用。两高《意见》的正式颁布,由党内到党外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规,为严厉打击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提供了多方面便于操作的法律依据,直击官场潜规则。
比如汽车和房屋就是新出现的贿赂媒介物。对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或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在目前国家相关受贿罪中并没有具体解释。而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对新型权钱交易行为,也没有明确的定性量级的依据。经过一年多的治理商业贿赂、查处大案要案、惩戒高官等举措工作,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出台的党内《规定》,扩大了受贿违纪的外延,扩大了对受贿行为方式和手段的认定范围。就在几天前,还有人怀疑,因为《规定》毕竟只是党内纪律规定,即便是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的决心,恐怕也只能是纪律范畴之内的决心吧?仅仅几天,两高《意见》就得以颁布,这无疑是给那些心存侥幸的权钱交易者是一个沉重打击。同时,《意见》的正式颁布,也消除了人们普遍存在的疑虑,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
现今官场有一个普遍现象,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大,他们越发地感到无所适从。其实不少地方官场上都一定程度存在潜规则。官员要继续在这个环境里做官就要适应这些潜规则,要适应潜规则就有可能参与腐败,触犯法律。于是,官员上欺领导,下骗百姓,一旦工作上出了事情就掩掩盖盖,不是去考虑治本之道,而是极力治标,能暂时拖过去的便拖,以不影响自己的仕途,这几乎形成了一个怪圈。
这次两高《意见》的颁布,将原来不是写在红头文件上的白纸黑字的潜规则上升到了法律严惩的对象,直击官场潜规则,使隐蔽的官场潜规则暴露无疑,使刚刚进入官场的人员有章可循。
两高《意见》的颁布,表明了中央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腐败行为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我们高兴的看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一直步骤清晰严密,有理有利有节。从两个务必开始,立下基调,然后是加强执政能力,再然后是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然后苦口婆心的劝诫——要保持“先进性”;然后更直接的劝告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一路走来,告诫、劝阻,中央都在努力挽救那些走错路的贪污腐败分子,现在前两个步骤已经走完,如果腐败分子还不醒悟,灭顶之灾就会为时不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