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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工商局四个突出强化行政指导提高监管职能

发表时间:2007-7-13 14:46:22  作者: 来源:市工商局

一是突出两个转变。即从权利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转变。通过专题会议、多形式宣传、分阶段学习,逐渐在系统内树立责任本位思想,对行政对象坚持做到宣传在先、教育在先、指导在先,彻底解决以罚代管现象,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减少行政成本。

二是突出两个规范。即制度规范与文本规范。通过推行“四项行政指导制度”(行政提示制度、行政建议制度、行政警示制度、行政公示制度)与“三书一卡”(指导帮助意见书、行政警示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指导联系卡),定期对行政对象加强回访检查,督促行政指导到位,保障行政指导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三是突出两个结合。即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行政指导与提升规范相结合。强化指导与执法并重,将行政指导融合在行政执法之中,避免行政监管失之于宽。同时,通过行政指导的实施,提升行政对象的守法意识和规范经营能力。

四是突出综合效果。通过行政指导在系统内的有效实施,提高工作热情,减轻基层监管负担,提高监管效能,并进一步提升部门的社会公信力与亲和力,做到行政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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