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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以农村“道路通达工程、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环境整治工程、文化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为载体的“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的顺利完成,日前,我市出台并印发《关于对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开展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该制度的出台,为保障 “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该《意见》对这次专项效能监察的基本原则、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对“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实事”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