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纳税人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全面落实办税服务承诺制度,扩大纳税人的参与面和监督权。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报纸、国税网站等媒体,将首问负责、限时办税、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承诺事项向纳税人全面、及时公开。三是加强各岗位人员政治业务培训,提高税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推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调查、一次性审批、一袋式流转”服务模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箱、意见簿,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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