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上午,我市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盐城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书记丁宇出席会议,并就我市组织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提出三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扎实开展“四项活动”。即“阳光投诉”活动,组织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公开场合接受客商、群众投诉质询;“投资创业满意在大丰”活动,由市优化办走访征求企业负责人和投资创业者的意见与建议,具体问题挂牌督办;服务环境视察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服务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优化服务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软环境公开评议活动,继续组织民主评议市级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和职能股室(服务窗口),并积极向镇和基层站所延伸。
二是要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在认真落实大优办发[2006]1号文件《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试行行政问责、服务目标违诺追究等八项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若违规主体是领导干部,责令其引咎辞职,如是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调离机关处分,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考评奖惩制度。严格实行三个文明考核软环境问题“一票否决”制,考核达不到“优秀”的单位,科室和干部职工一律取消评先资格。考评结果差的单位,对领导班子实施诫勉谈话,主要责任人调整岗位,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扣发第13个月工资;若单位是垂直部门,则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结果,并提出处理建议。考核工作结束后,大力宣传、表扬、奖励正面典型,公开曝光、剖析整顿反面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