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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民法院结合最高院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邀请廉政监督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对法院的审判作风及廉政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形式包括电话暗访、发函暗访和实地暗访。
一是电话暗访。即对那些工作场所不固定的当事人所采用的一种形式,主要暗访该院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执行情况、文明用语和对当事人的态度,是否说话起高腔、态度不和蔼以及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问等现象。
二是发函暗访。即对远在外地的当事人采取随函附寄信封和邮票的所采用的一种形式,暗访的内容围绕:承办人员在办案中是否存在“冷、横、硬”现象,有无“吃、拿、卡、要”问题,是否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有无不负责任、作风拖拉、错过最佳执行时机情形,有无有能力执行、该恢复而不恢复的情况,是否截留、扣留案件付款及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现象。
三是实地暗访。即在同一时间分赴各庭、局及基层法庭,对公开审判、办公程序、工作态度、环境卫生、干警着装、精神风貌等情况进行的一种全面暗访。通过旁听案件庭审,以诉讼当事人身份对个别案件进行咨询,了解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等形式,发现问题,并及时制定措施予以整改,对违法违规者进行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