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市林业站行政慢作为问题于4月29日下发了大优办通1号通报,市长倪峰于4月30日作出重要批示:此案件查处得好!①查处的案件要在更大范围内宣传,扩大教育面;②有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要举一反三,排查存在问题,迅速整改;③优化办要明查暗访,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现将通报全文予以登载,希各级各部门结合正在全市开展的“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暨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对照排查,扎实整改,促进全市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实现“苦干两年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战四年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必须大力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关于市林业站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情况通报
最近,市优化办、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严肃查处了市林业站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延误行政审批的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南阳镇村建办根据市220KV风电工程建设办公室和本镇政府的意见和要求,于2007年12月19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林牧业局窗口申请办理本镇境内沿线树木砍伐许可证,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于21日将材料送交局林业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朱洪兵审查。其后,申请人多次分别电话催促窗口工作人员和朱洪兵,声明供电部门要求南阳镇境内沿线树木必须尽快砍伐清障,请求尽早派员勘察发证。朱洪兵以年底工作忙、人手紧及此类别树木2007年度采伐指标已用完为由进行推托(调查发现此类别树木2007年采伐指标尚有978m3尚未使用,南阳镇村建办申请砍伐树木仅约39m3)。直至2008年元月16日下午3时45分(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的第20个工作日,该局服务承诺的最后一天),该站才首次派员主动与南阳镇村建办联系勘察事宜,当村建办回答没有时间时,该站一直未再作任何了解,之后,林业站也未再过问此事。当申请人于2月26日到林牧业局窗口要求补办砍伐证时,市林业站遂于2月28日派员到现场勘察,其时树木已由南阳镇村建办早先于2008年元旦前后砍伐完毕。
市林业站在办理树木砍伐许可证过程中,不能从服从、服务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大局出发,急事急办、大事先办、要事快办,带头履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而是一味推托、拖延,给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慢作为问题,对此朱洪兵负有直接责任。为严肃纪律,教育干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盐城市《关于实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的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款第七项的规定,市优化办决定由市林牧业局给予朱洪兵待岗3个月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从这起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系关经济发展、群众利益和政府诚信的大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是,仍然有一些部门和少数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思想松懈,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有的甚至借审批“吃、拿、卡、要”,造成了“中梗阻”现象。市林业站延误审批,就是由于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造成的。当前,“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仍然是群众和投资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全市正在开展的“学习山东经验,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四为服务”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行政效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争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