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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三转变三服务”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和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这个主题,提高办事效率,规范优惠收费,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弘扬“三创”精神,加快“三先”步伐,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
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营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浓烈氛围
1、运用各种载体不断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共识。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的教育,通过排查整改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良好环境是无形资产、无尽资源、无价财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办好“优化环境大丰行”和“政风热线”栏目。通过正反典型的宣传,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大丰形象”的良好氛围。
2、扎实做好2004年度市级机关评议中社会各界提出问题的反馈整改工作。将社会各界在2004年度民主评议市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中提出的意见,向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反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顿和治理。对具体问题的整改,要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各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示,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要注重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防止已解决的问题出现反复。
3、认真修订完善2005年度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体系。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市级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活动,要按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把年终评议与平时监督考评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加科学合理地对被评部门进行分类,增强部门之间评议考核的可比性;进一步扩大参评人数和范围,使评议结果更具说服力;加大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严格奖惩兑现。各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对机关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通过评议与考核,引导各级机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立足本职,更好地为发展、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步伐
1、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努力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国务院和省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最新精神,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再进行一次清理。不必要的或不适当的,该取消的要取消,该调整的要调整。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凡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许可;凡违背《行政许可法》的审批事项,必须一律取消。所有经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要向社会公布。
2、创新审批方式,提供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按照“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原则,力争上半年建成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凡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各职能部门必须放手、放权,使窗口的职责和权限相一致,坚决杜绝让办事人“两头跑”及审批超期等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服务转,审批服务围绕发展转。同时,要全面推行联合审批和联合现场勘察、工程竣工验收,切实简化手续程序,方便群众。
3、继续推行自由裁量权公开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依据并结合实际,制定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对本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职权涉及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条件、运用的范围、裁决的幅度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分解,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的权限。建立裁量判例制度,使各类裁量行为有可供参照的具体案例,便于实际操作。建立完善各项执法程序,包括裁量公开、查审分离、重大裁量事项集体会办、明确行政执法时限等有关制度,完善听证程序。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要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1、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市四套班子成员要对所分管部门的优化环境工作负总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要为挂钩联系企业搞好服务,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银企对接、生产要素协调和征询意见等活动,不断了解和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进一步健全日常工作归口负责制度。全市服务企业工作,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统一归口由市经贸委负责。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分类汇总,经审核后,由优化办以《交办单》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明确办结时间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办理制度。所有为企业服务的职能机关,都要健全内部工作体系,明确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职能股室和具体责任人。
2、推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服务机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各部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亮牌上岗、热情接待,做到进一个门,找一个人,就能把所要办的事问清或办妥,凡发生推诿、扯皮问题被查实的一律予以待岗处理。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各行政审批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布和承诺所办手续的办理时限,超时限久拖不办的视为默许,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政治及法律责任。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坚持高效快捷“马上办”。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和收费总额报告制。要把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办法和优惠政策全面公示,避免暗箱操作,严禁搭车收费。每月要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收费、处罚总额及与上年同期增减幅度,防止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
3、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保护机制。对30家规模企业继续发放绿卡,实行检查准入制、收费扎口制、处罚申报制。对重点企业全面实施贵宾卡制度,进一步提升贵宾待遇,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检查、擅自处罚的行为,大力建设尊商、重商、护商、吸引客商的投资软环境,凝聚大丰的发展优势。
四、认真办理社会投诉,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
1、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各种形式,确保监督取得实在的成效。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来自生产一线的基层群众中,聘请人员充实机关作风监督队伍,组织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点制度,定期征询意见,不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及时把基层和群众对市级机关的意见和要求收集上来,对存在的问题要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建立投诉网络,建立书记市长热线、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政风热线”等投诉网络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情况,共享信息资源,定期分析研究投诉热点和焦点问题,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早作预防,变被动等待投诉为主动预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明确查纠重点。市优化办要以查纠为重要手段,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组织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不断深入。重点查纠省“十不准”和盐城市“五条禁令”执行情况,中央、省、市相继出台的涉及鼓励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及窗口服务工作情况,市规模企业“三制”和外来客商享受贵宾卡待遇等规定的落实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明确查纠重点,制定查纠方案,确保各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取得预期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坚决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3、畅通投诉渠道。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要明确专人受理投诉,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和电子投诉信箱,建立健全投诉网络,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继续开展投诉查实有奖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对来丰投资企业、市联系点企业、市规模企业的投诉,市优化办要作为重点予以调查处理。对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并进行跟踪回访,征求意见。建立受理投诉定期汇总和情况分析制度、投诉办理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受理的每件投诉都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4、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件,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要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及时予以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要根据“抓队伍必须抓行风”的原则,对因队伍建设、行风建设抓得不力而导致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发生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保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落实。
中共大丰市委员会
大丰市人民政府
200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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