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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省属驻丰各单位:
现将《关于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丰市委办公室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4日
关于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经济发展的环境竞争力,推动全市上下聚焦发展、加快发展、服务发展,保证“十一五”规划和“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目标的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决定,用半年时间,对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市发展环境竞争力为核心,创新思路,标本兼治,动真碰硬,集中整治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提高全社会优化环境意识和政府部门服务水平,实现党政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有显著转变;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文明服务水平有显著提高;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全市的投资和发展环境有显著改善,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重点及措施
1、整顿机关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增强“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大丰形象”的大局意识。大力提升机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效能监察,着力查处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权力寻租等行为。在机关推行行政问责制,对行政过错行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考核力度,促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2、整治“三乱”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都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要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准入制,对各类检查进行扎口管理。要向社会公示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和收费登记卡“两证一卡”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实行低限收费。要认真执行重大处罚事项报告制,对企业作出查封冻结帐户、封存扣押大宗物资以及万元以上罚款时,要及时向市分管领导报告,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市优化办和市政府法制办书面报送备案,由市政府法制办对报送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处罚额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执行,对首次或轻微违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以纠正的实行免予处罚。坚决解决一些部门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明脱暗不脱,通过中介机构向企业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以及服务质量差、乱收费等问题。
3、整治企业和项目周边环境,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征地拆迁按规定补偿到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基层干部和重点项目、企业周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在全市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企业周边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备的责任体系。各镇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强装强卸、阻挠施工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尽快解决。各部门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周边环境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对可能出现的阻工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主动化解矛盾,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形成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影响环境的案件,及时行动,迅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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