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丰市纪委 大丰市监察局 主办
   
  首页 >> 要闻博览 >> 正文

新疆昌吉市制定4条禁令叫停领导干部公车私用

发表时间:2008-4-23 11:56:25  作者: 来源:法制日报

    今后,新疆昌吉市领导干部在外出时,不能以任何理由自己驾驶公车;也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安排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公车;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上述4条禁令是记者近日从昌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的。

 

    据昌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举是

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减少公车私用现象而制定的新办法,禁令不分级别,全市领导干部均须按规定执行。此次下发的公车管理规定中还要求,一些特殊行业领导干部如公、检、法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建卡登记后报纪检机关备案。

 

    昌吉市公安、监察等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领导干部公车使用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昌吉市纪委举报中心已经设立投诉电话,市民如发现公车私用现象可拨打电话投诉。

 

    昌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公车私用主要有4种形式:公事和私事一块办、领导干部办私事、借给朋友办私事、驾驶员自己办私事。近年来,昌吉市纪检部门已接到数十起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的情况。公车私用不仅增加单位的费用,更影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形象,对此,昌吉市决定加强公车管理,更大程度地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公车私用存在很大的随机性和隐蔽性,这也给纪检部门查处带来了难处。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纪检部门的努力外,还需要社会群众的有力监督。

打印】【关闭窗口】点击次数: 共点击


上篇:贺国强在湖南省调研时强调新一届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要树立好作风新形象

下篇:没有了

中共大丰市纪委 大丰市监察局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大丰市黄海东路9号
电话:0515-3818181 传真:0515-3818119 邮编:224100
E-mail:dfjw@jsdfjw.gov.cn 网址:www.jsdfj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