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是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完善,填补了我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空白,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重要法规支持。
5 “八项禁令”“十条意见”惩治新型贿赂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特点,违纪违法者的手法不断翻新。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下发了被人们称为“八项禁令”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严禁“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合作’投资”、“以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等八项禁止性规定。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被人们称为“十条意见”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收受干股问题、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问题、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等十种行为的定性处理问题。
“八项禁令”和“十条意见”为有效惩治新型权钱交易行为提供了执纪执法武器,而且实现了执纪与执法的有机衔接。
6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
2007年4月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共7章55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它在总结多年来行政惩戒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作了具体规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出台为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勤政廉政、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克服公务员处分的随意性,填补了我国公务员处分的法律适用空白;能够促进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从根本上遏制公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7 七部门联动严控楼堂馆所建设
针对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一些地方建设豪华办公楼等浪费奢侈现象,2007年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
2007年6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七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山西省忻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等四起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典型案件。6月5日,七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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