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介绍说,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处分97260人,占党员总数的1.4‰,其 中,有7名省部级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受党纪处分的9万多人中,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等受到处分的78980人,占受党纪处分人员的81.2%。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3530人,占受党纪处分人员的3.6%。此外,还有37775人受到政纪处分。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统计数字表明,2003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力度不减的情况下,每年查处的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在总量上是逐年下降的。200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严重违纪并且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同比下降了10.9%,这充分说明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
干以胜表示,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要在短期内根治腐败问题是不可能的。但是,通过深化改革、体制创新,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反腐败一定会不断地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把腐败问题降到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