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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集:挪用特定款物罪追诉标准

时间:2019-03-25 16:19:03 点击: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57日)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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