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集: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追诉标准 时间:2019-03-26 10:25:58 点击: 次 【字体:小 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7月26日)可参照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为: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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