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专题学习省委 《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近日,港区举行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区委常委、港区党工委书记罗强,区政协副主席、港区管委会主任褚国栋出席。
会议指出,《实施办法》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严肃开展党的问责工作,倒逼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全区上下一定要认真扎实抓好学习贯彻。
会议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学深悟透,强化思想认识。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领会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实施办法》的学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结合起来,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强化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思想认识。二要对标笃行,强化贯彻落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领导,主动承担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强化表率示范,形成有为担当、实干兴区的良好导向。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进一步拧紧责任螺丝、完善责任链条,强化《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三要敢于问责,强化责任追究。要以《实施办法》为遵循,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以“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要把《实施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表现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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