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的办法(试行)》
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
讨论通过《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的办法(试行)》《大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王荣主持
7 月14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7月15日—16日召开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还讨论通过《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的办法(试行)》《大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盐城市委常委、大丰区委书记王荣主持。区长宋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区政协主席袁国萍、区委副书记陈湘珍参加。
会议听取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筹备情况及有关文稿材料起草准备情况、《盐城市大丰区“十三五”时期基层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的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全会工作报告和相关方案。会议指出,6月27日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7月11日召开的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相继对富民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我们加快实现富民兴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精心组织区委全会,严明会纪、端正会风,确保风清气正。会后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把聚焦富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打好富民主攻仗,做好富民大文章。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按“加减乘除法”和“两提升、两降低、两必成”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创造过硬富民成果。
就全区“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标准,确立底线思维,完成好省、市“规定动作”;深入调查研究,倾听民意,从实际出发,创造大丰特色;整合资源,发挥好综合效应;创新体制机制,用市场和政府的手段,解决谁来投资的问题;摸清家底,制订方案,分步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的办法(试行)》,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一个具体行动。全区上下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严格落实,明责尽责,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从常委会自身做起,从班子成员做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负起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推动“一案双查”,形成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的强大声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要严格履责纪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写、系统建档,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区纪委要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对记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其作为考核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履责不记录、记录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记录规范、责任落实。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动真碰硬严肃问责,积极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的强烈信号,在全区上下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要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既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让他们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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