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草庙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9月27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草庙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徐俊、副组长 吉建平、裔春婷 及巡察组全体成员,草庙镇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村居书记参加会议。
徐俊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区委要求,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对象针对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巡察必须坚定不移增强“四个意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三大问题”、深化六项纪律,全面查找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发现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整治生态,为加快“强富美高”新大丰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徐俊强调,要合力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责任。对草庙镇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巡察工作条例》赋予的职责,是对草庙镇党委进行的“政治体检”。做好本轮巡察工作,完成好区委交代的任务是我们巡察组和草庙镇党委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草庙镇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始终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加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种好责任田,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徐俊要求,要严明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巡察期间,巡察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若存在应当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扩散巡察工作秘密的;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责追究。草庙镇要自觉接受巡察,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对发现草庙镇党委及其工作人员存在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诬告陷害他人的;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不按规定要求整改的;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打击、报复、陷害的,将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草庙镇党委书记郁兴忠表示,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忠实履行治党管党主体责任,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政治巡察工作;把区委第一巡察组到草庙镇开展巡察工作,当成是一次难得的政治体检,倍加珍惜,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与巡察要求上来,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自查自纠、整改在前,主动接受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全镇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根据安排,第一巡察组在草庙镇的工作时间,从2017年9月27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第一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3372659、13951483929;电子邮箱:dfxcz1@126.com。巡察组在草庙镇政府大楼及大门处设置了巡察组征求意见箱。
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草庙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领导干部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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