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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区委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5-06-12 10:35:24 点击: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3月28日至5月11日对区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和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认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逐一认领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分缕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召开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报巡察组审核。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式管理,每一项整改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整改销号制度,有一件改一件,改一件成一件,成一件销一件,保证“全覆盖,无遗漏”。

(三)重抓督促检查,健全长效机制。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整改事项,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紧抓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定期听取各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同时,加强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各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保障民生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将民生领域基本支出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安排,重点安排资金保障基本民生领域资金需求。二是联合民政部门印发《盐城市大丰区长者食堂(助餐小院)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规范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三是注重项目绩效评价。将民生项目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资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强。通过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检查、惠农惠民资金集中整治等,及时发现和纠正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2. 关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文件《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大财购〔2024〕11号),明确要求400万元(含)以上项目一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分散采购和集中采购项目试行全程电子化交易。二是出台文件《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转发<盐城市政府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编制指引(试行)>、<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大财购〔2024〕6号),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包括物业在内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出台文件《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转发<盐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大财购〔2023〕12号),加强政府采购违规“设库”监管,重申不得违规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推动构建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3. 关于“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我区企业参加市“财政宣传月”法规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通过12月“宪法宣传日”主题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提供政策服务、现场解答疑问。二是配合区企服中心、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题培训、高企培育培训会、知识产权体质扩面培训等各类涉企惠企助企政策业务培训。三是联合区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向上争取涉企专项资金,切实推动惠企助企政策精准落地。

4. 关于“担保贷款规模受限”问题的整改。

一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金茂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对接合作银行,通过加强业务审批环节沟通力度、加大与再担保公司风险业务合作力度,切实做好担保领域风险防控。二是金茂融资担保公司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率低于1%,对“小微贷”“信保贷”、省级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免收担保费,2024年为903户企业提供融资担保42.04亿,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企业发展赋能助力作用,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 关于“财会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2024年度财会监督检查计划,扩大检查覆盖面,精心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专项检查自查工作。三是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突出检查区本级主管部门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实施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关注财政专项资金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四是加强财会日常监督。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对预算单位财政、财务进行全面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6.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当”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文件《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区本级、镇、街道(区、园)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大财综〔2024〕6号),并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目录执行,加强计划备案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发文制定2025年大丰区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及部门整体,逐步提高财政重点项目评价数量,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后续运行管理、补贴项目纳入财政重点评价,绩效评价覆盖面更广、评价层次更深。

7. 关于“国企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两非”“两资”企业识别预警机制,实现“僵尸企业”动态清零。二是做好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实体化经营实力。三是督促各区属企业参照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方式与管理层人员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四是通过“数字国资”平台建设,构建多级监管网络,实现全区国资监管企业数据实时归集,国资监管企业动态监测覆盖率超90%。五是制定并下发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一步“以考核促提升”。

8.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科室负责人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510”廉政活动、“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节前廉政约谈、国企廉政建设实境教育、以案促改现场会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9. 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谈心谈话相关重要论述,通过学习增强政治责任。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局党委结合基层党的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工作和作风建设等工作,确定谈话内容、形式、对象、时间、具体要求,确保谈心谈话前有准备,谈心谈话有质量,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0. 关于“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检查,聚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事业等财政支持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全力保障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报送镇村(社区)低保资金、五保资金、临时救助资金拨付情况,协助开展各村(社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资金、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问题排查。三是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积极履行报备手续,接受派驻组监督。

11.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规范基础财务工作流程、加强账户核对工作以及建立常态化财务检查机制,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资金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二是严格执行每半年财政专户存款账和国库存款账全面对账计划,专人负责核对账目工作的落实情况。

12. 关于“日常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做好事前审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公务接待标准开展公务接待。二是加强工作餐管理,严格按照区大政办发〔2020〕72号文要求,明确办公室扎口管理,每次用餐附用餐人员名单,一次性餐券每日按实结算,领用人员均登记在册。三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相关制度,大幅减少现金使用频率。四是及时对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人事调动、工资调整等相关手续。

13. 关于“项目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开展资产登记、管理和处置工作,运用“资产云”系统实施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二是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充分对照“厉行勤俭节约”要求管理固定资产,积极处置闲置资产。

14. 关于“保密工作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保密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做好“安可”产品采购管理。二是加强财政核心内网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对服务器等网络设备采取梯次配置,逐步置换为“安可”产品。

15.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办公经费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办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上级规定不允许安排的支出项目一律不予列支。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完善《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务车辆加油、维修保养等管理要求。

16. 关于“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作风”问题的整改。

区财政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大财务数据的审核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三龙镇新修订了《三龙镇财务管理制度》,对个人借款严格控制,因工作需要确需个人借款的,由本人申请,报镇政府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还清,逾期不还的,一律在发放工资中扣除,往来款定期清理及时核销。

17. 关于“花钱大手大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设节约型机关。二是加强工会活动经费管理,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8〕13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列支相关费用。

18. 关于“‘四个意识’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党委会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局党委委员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互相交流,分别撰写调研报告。

19. 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节前、民主生活会会前以及日常工作期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断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沟通和交流,激发班子整体活力。二是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战斗力,2024年下半年,3名接近退休年龄的党委委员退出领导岗位,先后调进1名科级干部、提拔任用局机关事业单位2名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下降5岁。

20. 关于“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系统学习民主集中制理论,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二是基层党组织会议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会前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会议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城建集团党委所属支部等换届选举、整建制接收斗龙港度假区党工委企业党支部等事项均在局党委会上讨论通过。

21. 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每月定期组织机关支部开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集中学习活动,制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计划,一体推进学查改开门教育。二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召开“以案促改 守护国资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全局财政国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坚持以党风党纪规范开展财政国资工作,不断强化国资国企系统党员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党委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中。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述职内容,开展理论学习、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三是在《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中,进一步明确抓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四是定期开展舆情监测管理,按月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23. 关于“党组织脉络不清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召开专题党委会,明确“党委(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做好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理顺斗龙港管委会与国企的关系,严格落实政企分开,荷兰花海等资产管理权已从斗龙港管委会移交给斗龙港集团,涉及的中共盐城市斗龙港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下属企业党支部已纳入财政局党委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党组织关系。三是区国资办及时传达组织部关于主题党日的要求,督促国企报送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

24.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组织国企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标准》《组织生活工作标准》等文件。二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明确预备党员不参与评定格次。三是开展党建工作检查,针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等工作发现12个问题,要求党组织认真整改。四是领用专用会议记录本,明确记录要求,记录更加规范完整。

25. 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引,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督促国企党组织与群团组织(如共青团、工会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及时向群团组织传达推优需求,确保群团推优环节按规定进行。三是召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组织国企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标准》《组织生活工作标准》等文件。四是要求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会议的记录工作,记录人员提前熟悉会议流程和发展党员相关资料,确保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26. 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费管理,每年核定党费缴纳基数,做好新发展党员、组织关系变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国企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标准》等文件,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党员流动管理,及时做好新转入党员和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严格按照季度收缴党员党费。

27. 关于“中层干部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中层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通过建立传帮带机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和岗位轮岗交流等,新提拔一批年轻干部担任副科长,其中90后4人,98后1人。

28.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所需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整理归档。二是按季度对归纳后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及时分类,将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单独归类。三是当年结束后将相关的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及时整理封存至档案室,归档备查。

29. 关于“人员交流未能实现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坚持长效,立足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优化要素结构,在阅历、经历上注重多样性、多元化,形成科学合理的年龄梯队,按照轮岗交流计划,有序开展部门之间、业务科室之间的轮岗交流。

30. 关于“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控国有平台公司债务,采取债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并将管控目标纳入国企经营业绩目标考核。二是对区属国企风险隐患排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定期报送整改落实的进展情况。三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出台《区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债务、经营风险管控。四是全力化解存量债务。五是设定债务管控目标。制定下发《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管控目标的通知》,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主体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制定并下发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并将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作为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有效控降债务增速。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2025年全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较上年压降319.15万元。二是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11亿元,增幅5.05%,其中税收48.09亿元,税占比73.85%。三是用足用好上级支持政策,配合好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四是充分挖掘我区土地资源潜力,积极组织土地出让金收入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五是扎实开展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共对698户单位的资产完成清查,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85家,国有企业166家,集体资产247家。六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落实到位,库款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

2. 关于“融资领域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量力而行,非必要不投资,严格实行国企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管控,2024年全区国有企业核减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数量48个、金额9.01亿元。二是全力化解存量债务。2024年全区累计化解存量隐性债务10.12亿元,其中本级财力化解1.22亿元,置换债券化解8.9亿元。三是严格管控债务总量。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有效管控债务规模。四是严格执行事前融资备案制度,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风险,严格控制高成本债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国有企业稳健发展。五是召开“以案促改 守护国资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不断强化国资国企系统党员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 关于“国资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通过构建以分管领导为主导、专组推动、部门协作的综合工作机制,以单位自查、专组核查、审计抽查、纪委督查的形式,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通过调剂使用、处置变现等手段,盘活闲置资产价值40.47亿元,占可盘活资产总值的96.91%,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有效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国企收入,优化资源配置,为国企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严格按照《盐城市大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城市大丰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经营性房产出租出借检查,配合纪委作风办开展转供水电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安排1名工程专业工作人员(行政编制)至国资科工作,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工作专业化水平、充实监管力量。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长抓不懈、持续用力。区财政局党委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大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提升。牢固树立“巡察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责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对照整改方案,再次明确整改进度,确保在整改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坚持跟踪督办到底。

二是坚持不懈抓好建章立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抓好整改成果巩固。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坚持标本兼治、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构建常态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三是坚持不懈推动成果运用。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本次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同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区委全会和区“两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财政工作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丰新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3527618;邮政信箱:盐城市大丰区东方路66号;电子邮箱:dfsczj@126.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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