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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100元贿选案”的警示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3-20 01:19:58 点击: 【字体:

为在换届选举中给自己拉票,日前,浙江省天台县一村委会主任自荐人在村微信群里分60份,发了一个总价100元的“红包”。这一行为随即被上级部门叫停,当事人也因“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被取消自荐人资格。  

此事引发舆论关注和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区区100元发60份“红包”,平均每人才一块六毛多,够得上“贿选”这么严重吗?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候选人或被选举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收买选民、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行为,都属于贿选。规定并没有限定数额,100万算贿选,100块也算贿选。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100元贿选案”的高调查处与曝光,本身是对法律尊严的基本捍卫。而从正风肃纪的角度来说,“区区100块”也绝不放过,体现了向拉票贿选行为“开刀”的信心和决心。  

无论是大的选举,还是小的选举,最重要的就是要公平公正。确保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拉票贿选“零容忍”。无论是100元,还是100万,或是1块钱……这些行为的本质都是以增加候选人或被选举人票数为目的,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收买选民、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行为,都将损害选举制度的公平性。无疑,这些行为都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00元贿选案”还警示我们: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拉票贿选的形式手段也在不断更新,变得更加“高级”,也更加隐蔽。从钱物到有价证券,再到其他“新颖”的载体;从线下“明里暗里”面对面地送钱,到线上“神不知鬼不觉”地用支付软件转账等,这些新载体、新形式都对监督执纪提出了新课题。这样说来,对这个“百元红包”动真格,也是对正风反腐“无死角”“无禁区”的一个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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