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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将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

来源: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 作者:赵树锋 时间:2018-05-25 10:38:57 点击: 【字体: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开展警示教育不仅要惩治于后,更应预防于先。

紧扣特点开展警示教育。紧扣惩诫提示性特点,通过以案说纪、警钟长鸣,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紧扣长期艰巨性特点,通过以案治本、常抓不懈,不断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堵塞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紧扣爱护挽救性特点,通过以案促改、治病救人,警示处于或临近违法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幡然悔悟、迷途知返。党员干部法纪观念的确立是一个长期累积的过程,纪法观念确立后,也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环境、地位的变化而改变。因此警示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累积过程,不可能靠几次警示教育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严格执纪才是最大的警示教育。

紧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对年轻干部,注重慎小、慎微教育,主要选择一些与他们年龄、经历、职务相仿的典型小案进行教育,使年轻干部明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对领导干部,突出慎独、慎权教育,主要选择一些独断专行、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大案要案对其进行慎独、慎权教育,提醒领导干部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老党员老干部,强化善始善终、保持晚节教育,重点放在对引发违纪违法行为的思想根源的剖析上,着重阐明是什么原因导致行为人一步步走向违纪或犯罪,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现实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以达到规范其行为的目的。

紧扣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警示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具有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的双重功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警示教育要长期坚持,不能搞一阵风,也不能奢望一次警示一劳永逸。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是整个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需要党委、纪检、宣传、组织等有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同时把警示教育与其他各项教育内容相结合,纳入整体教育部署之中,增强系统性和规范性。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对象确定上,应把关键部位、重要岗位及腐败易发多发部门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列为警示教育的重点;在典型案例的选用上,注意选取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对其深入剖析。用反面典型的蜕变轨迹警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用案例的深刻教训诫勉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用腐败分子的惨痛代价震慑党员干部,激发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愿腐”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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