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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别让特权思想搭车“公务的士”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9-26 00:00:00 点击: 【字体:

据报道,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首批推出100辆“公务的士”,在为公务员提供公务用车定制服务的同时,还可为公务员家庭用车提供服务。

市场有需求,“公务的士”这样的服务就随之产生。从商业角度来看推出“公务的士”,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当然无可厚非。这个细节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车改革取得了成效,大量公车确实被取消了,不少机关单位和公务人员想要用车只能通过市场。

然而,这些“公务的士”看似市场行为,其中却包含着特权化思维。如报道中指出,“乘车人员必须要出示公务员证件”,“因私个人出行的公务员可享受八折优惠”。这里,突出的始终是公务员身份,一般人坐不了这种车,而有资格坐这种车的,就能享受到打折等优惠服务。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可以减少财政支出,节约不必要开支。但其更大的意义在于,消除公务人员特权思想。因为,只有彻底清除掉公务人员特权意识,大家才能在职业认识上回归本位。公务人员和其他各行各业并无太大区别,并且其本质是“服务”。既然是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就不该讲特殊。

就此而言,“公务的士”相当于重新给公务人员提供了某种特权,而且是在市场行为中公开传播着特权思想,显然有不妥之处。市场需要的是公平,老百姓既然没有专门的、可以享受优惠的“的士”,公务人员自然也不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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