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喝剩粥吃剩菜证明不了什么
广西纪检监察网11月1日刊登了一篇文章,讲的是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原局长赵汝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8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文章称其母亲曾说:“不知道阿哥(指赵汝强)拿人家的钱干什么。在家里他经常喝剩粥吃剩菜。”
随着从严治党管党各项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反腐行动亦在不断深入拓展。有些媒体深度透视重特大贪腐案例,对落马官员贪腐路径、犯罪动机、思想认识等等,进行多面剖析、分析点评,提醒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有底线。最近热播的《永远在路上》,在教育党员干部的同时,也在提示社会各界群众,强化监督力量。
其中有一点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对社会各界群众的提示,很值得一说,那就是一些“另类”贪官“表里不一”的现象。就拿“清贫”而言,落马贪官中或有个别真正本性节俭的,但更多恐怕是一种刻意伪装。而无论是否伪装,“喝剩粥吃剩菜”之类都证明不了什么。
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原副市长毛绍烈,在人前时,所穿衣服大多是旧的,夏天常穿一双塑料凉鞋,皮带旧得表面都裂成了四五截,一副正人君子、不近女色形象,工作“严谨细致、雷厉风行”;在背后,他却借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1138万余元,仅满足收藏奇石、黄龙玉的“雅好”便花费数百万元,与企业老板权钱交易长达8年,与10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又如,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人前穿衣朴素、骑自行车上班,被抓走时,家中发现上亿现金。
骗一次过关,装一年可行,利用职务之便所干的违法乱纪之事,怎会因为伪装而洗白?“生活艰苦朴素”“为人老实本分、业务能力很强”等等,绝不是贪官的“护身符”,也不能冲抵其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公序良俗、公平正义造成的损害。——摘自《广西日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