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他山之石>详细内容

广陵区:坚持“五抓”层层压紧“两个责任”到基层

时间:2017-05-04 15:17:41 点击: 【字体:

  近年来,广陵区纪委坚持在抓分解、抓跟踪、抓留痕、抓警示、抓问责“五抓”中,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是抓分解,实行“两个责任”个性化清单制。建立区、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全区各级党组织梳理制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份清单,逐一签字背书,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是抓跟踪,实行日常评估+季度报告模式。建立“两个责任”综合评估制度,设定14项主体责任指标、22项监督责任指标,实时跟踪65个党委(党组)50个纪委(纪检组)履责情况;建立“两个责任”季度述制度,每季度组织10家单位党委、纪委分别向区委常委会、区纪委全委会汇报履责情况。  

  三是抓留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制度。编印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记实手册》,围绕责任分解、落实、检查、考核和追究5个关键环节,设计责任分工、参会记录、工作记实、情况报告等各类表单,将责任事项具体化、表单化,让领导干部对照记载,实现履责全留痕。  

  四是抓警示,实行廉政风险预警告知机制。建立“一对一”预警告知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对责任清单相关事项进行提醒督促。今年以来,累计向29个部门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告知单,约谈“一把手”40多人次,发送警示短信2100多条。  

五是抓问责,实行 “一案双查、三责同追”。 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查清当事人违规违纪事实的同时,查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的履行情况。2016年以来,因“两个责任”履责不力,区纪委对7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追究。(周超)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