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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紧扣“三个责任”推动集团作战反“四风”

时间:2017-05-11 08:56:34 点击: 【字体:

  近年来,连云港市海州区积极探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建设,紧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作风建设由“单兵作战”向“集团作战”的转变。  

  一是紧扣主体责任。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抓好作风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单明责,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内部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年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加大问责力度,对单位或系统年度内发生2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被上级查处严肃追责,十八大以来,共对作风建设不力的6家单位进行责任追究,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二是紧扣监督责任。将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监督责任清单,开展“四种形态”专题培训,督促基层纪检组织突出主业主责,做到抓早抓小,特别是扣住“四风”问题,强化教育加强检查,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力、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而不及时报告处置以及执纪违纪的,严肃追究,共对6名履责不力的纪检干部进行追责。  

三是紧扣监管责任。 明确区接待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人社局、区级机关工委等职能部门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中的监管职责,印发《关于开展群众身边“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区接待中心负责抓好公务商务接待,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区人社局负责规范津补贴,区机关工委负责整治机关庸懒散等,自2013年以来,海州区共开展明察暗访192次,累计发出33份督办函,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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