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以追责问责为抓手 深化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贵州省黔西南州以追责问责为抓手,深化作风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一案双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关键和核心,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准绳,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效、有错必追究。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使“两个责任”落实形成硬约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1至5月,共问责党组织8个,问责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2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
坚持从严执纪,严查“四风”。坚持逢节必查,着力构建常态化督查、节假日纠治“四风”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今年以来,联合税务部门排查发票8400余张,联合交警部门排查公务用车1600余辆(次)。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件5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分4批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2起34人。
坚持惩纠并举,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28个州直部门拟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审核把关,把各部门填写的《2017年廉洁风险管控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开展全过程监督。紧盯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问效,严肃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对不作为导致违纪现象发生的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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