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从严从细从实 用好问责利器
从严从细从实 用好问责利器
——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责任“问责行动”纪实
责任怎样才能压紧夯实?打造一条权责对等、责任明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闭合链条不可或缺。
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专责机关”,如何探索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实施落实责任“问责行动”,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频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从严问责。
从严、从细、从实推动各项责任落地生根,“问责行动”的铿锵有力表明了一种态度:在苏州,“失责问责、尽责免责”正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执纪监督部门用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确保党内监督、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这三大领域责任体系高效运转。
主体责任担当倒逼掷地有声
“2016年4月,浏河镇新塘村村委会违反村集体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在未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同意的情况下,将村集体资金10000元捐赠给该村辖区内的杨墓庙。沈某作为中共党员和新塘村村委会主任,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3日,中共太仓市纪委对沈某实施问责,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月25日,太仓市纪委通报了3起党内问责案例,这就是其中一起。今年1-6月,苏州全市党内问责27起27人,党政纪处分2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70%、125%和150%,持续释放出从严信号。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苏州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办法(试行)》,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作为问责重点,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主动接受纪律规矩的监督和约束,真抓严管,对于管党治党失责行为叫板较真。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键。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如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持续推进责任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个性化,时时紧绷管党治党之弦、层层压实责任?苏州市纪委以责任制检查考核、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为抓手,积极推动建立党内监督体系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体系,督促各级党组织定责明责、履责尽责、查责追责。
严格考责,综合评价履责情况。该市纪委组织协调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对10个市(区)、8个市级单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考核,下发反馈意见函18份,书面反馈问题65项,提出整改建议62项。对全市131家单位领导班子和595名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
坚持评议质询求实、问题导向从严、“红脸出汗”较真、整改落实重效,持续深化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工作。苏州市纪委立足针对地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在正向测评和书面质询的基础上,按照13个方面、101种履责不到位情形开展反向评议,提出72项质询问题、47条意见建议,并组成9个督查组,对18个地区、单位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关注背后“病灶”的去除过程和成效。
安全生产领域问责全覆盖
责任能不能落实到位,关键要看发现问题了是不是真正问责。
2016年12月22日,昆山市张浦镇纪委向昆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报了近期连续发生安全亡人事故的处理情况,对安全事故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共10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3月1日,苏州市纪委监察局会商市安监局,明确对两起事故,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实施提级调查,对监管部门存在擅自审批同意企业维修、未依法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凭空捏造虚假资料提交事故调查组等问题予以问责。
问责一个、教育一批、警醒一片,以此倒逼各方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该市纪委监察局强化责任落实的制度设计,坚持正面引导与负面问责并重,多措并举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针对该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安全风险隐患偏多等突出问题,为督促各地、各部门更加严格地依法治安、落实责任,苏州市纪委监察局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架构,使得责任追究工作有据可依、程序完善。
一是明确问责工作“问什么”。4月,经苏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加强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失职问责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了安全生产领域事前、事中失职行为问责的7个方面15种情形,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失职行为问责的5个方面10种情形,强调了在事后追责的同时,以更大的力度落实事前和事中的责任,形成对干部履职全过程监督和问责的闭合链条。
二是规范问责工作“怎么问”。6月,制定并印发了《苏州市监察局参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对市监察局参加市政府事故调查组、成立责任追究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形成责任追究意见、落实责任追究意见等工作和流程进行了规范要求,完善了责任追究程序。
三是解决问责线索“哪里来”。6月,该市纪委出台了《市级行政机关移送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领域失职问责问题线索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在双月的25日前,书面移送涉及安全生产失职问题的问题线索,没有线索需要“零报告”,对不按规定及时移送或隐瞒问题线索不移送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上半年,苏州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纪律处分15人、组织处理21人。零容忍,问责全覆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切实发挥了“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生态文明领域追责没商量
4月18日,接到市“263”办公室《关于对渭塘镇渭西村区域性严重环境问题实施整改的通知》后,针对反映的该区域产业结构和环境质量方面问题,苏州市纪委牵头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会同市“263”办公室协同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发现,属地及监管部门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6月26日,经相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对3个党组织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中失职失责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区委主要领导约谈了3个党组织负责人,并视后续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后,苏州首次对党组织实施问责。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民心所向,今年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的整改之年,也是全面推进“263”专项行动的第一年,如何回应群众关切,把问责的压力转化为治污动力,让群众真真切切有更多的“获得感”,苏州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对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立即核查、快查快结,严肃惩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
年初,苏州市纪委制定印发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问责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全年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了“问责行动”的组织领导。4月,出台《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失职问责的实施意见(试行)》,完善责任体系,明确问责依据,在注重事后追责的同时,以更大的力度落实事前和事中的责任,形成对干部履职全过程监督和问责的闭合链条。6月,印发《市级行政机关移送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领域失职问责问题线索的暂行规定》,列出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应该移送问题线索的责任单位和具体内容,明确了移送的具体情形,规范了移送、分办、处置三方面工作流程,要求问题线索移送全面、准确、及时。同时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失职问责工作的通知》,实行问责情况月报制度。
6月下旬,该市纪委会同市“263”办公室对全市各地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督查。一方面,面上明查一批突出问题。4个督查组直接检查突出问题,直接奔赴曝光问题现场,核实履职情况。另一方面,暗访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重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寒山闻钟”论坛等上近期投诉举报的生态文明问题进行摸排,对整改措施有效性、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暗访。此次共暗访环境问题91个,暗访结果显示,43个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32个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16个环境问题整改效果差。
8月下旬,苏州市纪委对各地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启动了挂牌督办工作,首批共督办5个地区9件整改不力的问题线索,明确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介入,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规实施问责,督促责任落实到位。(苏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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