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管好“微权力”严防“微腐败”
基层腐败治理是反腐败征程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一公里”。今年以来,宿迁市规范“微权力”运行管理机制,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致力构建治理“微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是扎紧制度笼子。 全面推进财务、政务、居务公开,以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的方式推行“微权力”公示制度;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廉、群众评议等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健全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以集中统一管理的思路,强化对乡镇和村集体资金的监管,特别是惠及民生的政策、资金的落实上切实不打折扣阳光操作,从源头上防治“微腐败”行为。
二是瞄准重点领域。 紧盯城乡征地拆迁、基层工程建设、集体“三资”管理、民生救济救助、惠农政策、基层服务执法等6个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查访监督的力度和频度,对基层干部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并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做出预防和处理。今年以来,查处扶贫、土地征收、惠农等领域“微腐败”问题401个,党政纪处分344人,组织处理136人。
三是建立常态监督。 用好派驻“探头”和巡察“点穴”功能,确保对问题易发、多发岗位及人员的全方位、全时段监督,管好“微权力”架上“高压线”;综合运用上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把“微权力”主动放在“显微镜”下接受监督,引导干部适应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建立健全基层事务的民主参与制度,畅通表达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制度,使“微腐败”问题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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