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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三举措”提升信访举报有效性

时间:2017-10-19 11:48:35 点击: 【字体:

    近年来,随着纪委“三转”工作的不断深入,信访举报工作的困难和矛盾也尤为突出。其影响信访举报有效性的主要问题是不实举报增多、混合型信访上升和重复举报普遍。这些问题一方面损害了党委、纪委形象,助长了不良风气,增加了纪检监察工作成本,影响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成果;另一方面耗费工作时间、精力、人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有效性和实名举报满意率。    

针对影响信访举报有效性的突出问题,昆山市纪委以“三举措”提升信访举报的有效性。    

   一是强化主业意识,发挥信访线索主渠道作用。 牢固树立信访举报工作坚持以发现、挖掘、提供案件线索为主线的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严明纪律要求,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在媒体上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构建多形式、多渠道的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信访举报件管理台账,全委领导、派驻纪检组及本委各室收到的所有信访举报件均由信访室统一登记、提出处置意见,形成“收→办→结”的闭环式工作管理模式。并指定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件和案件线索的保密管理,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不失密。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访举报有效性。 建立信访举报件集体排查制度。由委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信访、案管、检查等相关业务室组成的工作小组,每月以例会制的形式,对当月所有信访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对问题线索逐一分析排查,筛选、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认真处置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初信初访和实名举报,推进初信初访和实名举报零暂存制和一月办结制,对重复举报信访件,及时组织人员核查,尽量避免暂存,避免推、脱等而延误处置时机;健全完善及时回复处置机制。对群众举报的信访问题,尤其是涉及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关注度高的重复举报信件,核实期间尽可能和所有举报人见面谈话,了解详细情况,掌握群众心理动态,及时反馈核查结果,保证每个举报人都能详实了解核实结果。对联名信访举报,尽可能在最大范围内回复公开调查结果,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化解心中疑虑。同时,随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疏导,避免再次越级举报和重复举报;健全完善重复举报处置机制,对多次重复举报经核查失实的,在做好信访人规劝化解工作的同时,对其信访举报不再受理,做到信结事了,避免多头受理。    

   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有效推进信访的社会效应。 一方面严肃惩处违纪行为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和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依照党政纪规定,立案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不断增强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加大利益诉求问题处置力度。针对一些利益诉求类信访问题,坚持首问负责制的原则,耐心细致的给群众讲解引路,指导他们到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做到既不越俎代庖、违规办事,又不使群众误解而越级重复访。对一些缠访闹访人员,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前提下,也准确运用国家的政策法规予以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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